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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疫苗后发烧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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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为您介绍,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3篇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1

  一、目标人群、时间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人群

  全镇24个村和1个居委会所有8月龄~4岁(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出生)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麻疹类疫苗的儿童

  上述目标人群根据既往接种史,8月龄~17月龄未接种的,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18月龄~4岁只接种1剂次的,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0剂次儿童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和1剂麻腮风疫苗,时间间隔1个月以上(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

  (二)时间

  1、前期准备:1月26日~2月6日。

  2、现场接种:1月26日~2月6日。

  3、快速评估和补种:2月17日~25日。

  (三)工作指标

  以村(居)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95%以上。

  二、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相关部门职责

  1、领导小组。争取政府重视,成立以镇长吴辉为组长,分管领导邓扬绒为副组长,卫生、民政、宣传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领导协调小组。明确各部门在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卫生院成立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由卓志军任组长,王怀初任副组长,预防、医疗、妇保等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是:

  (1)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2)协调宣传,做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媒体宣传工作;

  (3)协调本地教育部门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包括国有及民办幼儿园、托儿所)目标儿童的摸底工作与临时接种点的组织和秩序维护工作;

  (4)协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流动儿童、未入学(入托)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

  (5)组织开展宣传发动、现场接种、督导检查、快速评估和补种、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2、技术指导小组

  镇卫生院在实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前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麻疹疫苗接种现场技术指导及AEFI监测处理工作,确保本工作方案的正确实施。

  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查漏补种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要加强技术指导和AEFI监测,及时做好AEFI的调查、处置和诊断工作。

  (二)人员培训、社会动员和宣传

  卫生院要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在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宣传和摸底前,完成对本级所有参加麻疹疫苗查漏补种人员及镇、村级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方案、接种现场实施、接种禁忌证、AEFI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督导和评价方法等。

  卫生院在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前,要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查漏补种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口号、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专题宣传,使儿童家长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查漏补种的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做好查漏补种活动的风险沟通和应对,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及预情的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未入学、入托目标儿童摸底的人员,农村由镇村干部、镇村医生组成;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儿童摸底工作由班主任老师承担。

  2、摸底登记时间原则不超过1周,并在接种前2~3天完成,特殊地区可适当延长摸底时间。

  3、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8月龄~4岁散居及未入学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社区)、分年龄组登记,同时给家长发放《慈利县2016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2)学校及幼儿园摸底:在园、在校儿童由学校教师分班级提供名单,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村负责接种的医生,由其按班级单独造册,登记。由学校将家长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4、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未建卡4岁以下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管理。

  5、我院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针对各自的职责,安排足够的人员完成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接种工作。在接种工作开展之前就确定参与人员、责任人,并建立联系手册,对保证工作的落实和顺利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有人员负责现场组织、登记、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并根据目标人群的多少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数量。

  2、后勤保障

  (1)疫苗、注射器材与冷链。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记录及疫苗运输记录。检查冷链设备的运转状况。

  (2)宣传材料及各种表格。所有宣传材料、表格应尽早分发,查漏补种用表格由县级统一格式,县疾控中心印刷。

  (3)其他要求

  ①接种器械、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和器械等由本院在实施接种前1周准备齐全,并随时补充。

  ②在开展查漏补种活动之前应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现场接种实施

  在查漏补种活动过程中,卫生院可根据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在医疗机构、学校或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或采取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

  在农村,根据人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在查漏补种活动集中接种的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

  查漏补种活动现场接种点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AEFI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要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学校等集体单位临时设置的接种点,更要精心组织、严格实施,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

  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类疫苗接种禁忌证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查漏补种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查漏补种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

  三、督导

  卫生院应在查漏补种实施过程中制定本级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统一督导评价记录表,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培训督导人员,督导重点地区为流动人口聚集地、偏远地区、常规工作薄弱的地区,县级督导员将对我镇督导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

  (一)督导组人员组成

  由卫生院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领导小组在政府的协调下组织卫生、教育等部门领导参与;各村设立督导联络员。

  (二)督导方法

  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查看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法进行。

  重点对查漏补种现场的组织情况、接种操作、安全注射、接种人员资质、现场不良反应处置、家长知晓率等情况进行督导。

  对目标人群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低于95%的村要求限时查漏补种,直到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四)督导要求

  县疾控中心对查漏补种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包括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各阶段。

  薄弱地区的督导,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强化免疫工作质量。

  五、评估

  县疾控中心将对镇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和接种完成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接种率快速评估的重点为近年麻疹高发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地和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地区。对评估接种率低于95%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查漏补种,必要时重新开展,确保在经过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后的地区,8月龄~17月龄儿童1剂次麻疹类疫苗接种率、18月龄~4岁儿童2剂次麻疹类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六、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

  卫生院要及时掌握查漏补种活动实施进展,活动结束后,要将本次活动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6年2月28日前将查漏补种活动总结及表格上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2

  天元区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麻疹、脊髓灰质炎是两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传染病,是全国、全球针对性免疫规划消灭控制的传染病。2016年是我国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消除麻疹”之年,同时去年新疆地区发生了输入性脊髓灰质炎疫情,给我国维持无脊灰状态造成负面影响,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密切关注。为维持无脊灰状态,力争达到消除麻疹目标,根据全国统一工作部署,我区定于2016年3-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天元区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人群、时间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人群

  1、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全区所有8月龄-6岁(2016年3月1日-2016年6月30日出生)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麻疹类疫苗的儿童,8月龄~17月龄未接种的,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18月龄~6岁只接种1剂次的,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0剂次儿童需补种2剂麻风疫苗,时间间隔1个月以上(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

  2、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全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脊灰疫苗、无接种禁忌证的儿童,均按照免疫程序要求完成漏种剂次的补种(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

  (二)时间

  1、前期准备:2月20-29日;

  2、现场接种:3月1-5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及脊灰疫苗查漏补种第一轮),4月1-5日(脊灰疫苗第二轮);

  3、快速评估与补种:3月6-15日(麻疹),4月6-15日(脊灰)

  (三)工作指标

  以镇(办事处)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与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95%以上。

  二、组织领导

  区人民政府成立由黄芳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杨宇、卫生局局长王思永为副组长,卫生、教育、财政、宣传、计生、公安等部门和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曹启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查漏补种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卫生局负责制定查漏补种技术实施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接种,开展接种质量监督和评价,监测、处理接种不良反应,做好与各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查漏补种活动的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等物质的储运、分发、登记、报告,现场技术指导,活动总结等工作。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指导查漏补种应种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宣传;组建临时接种小组,负责临时接种点的接种任务;负责预防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查漏补种宣传教育,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发放、回收、保存“接种告知书”,安排接种所需场所,组织学校和托幼机构适龄儿童有序开展接种,配合卫生部门完成在校(园)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消除麻疹,维持无脊灰状态”与查漏补种工作宣传报道。

  公安、计生等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流动儿童资料,协助做好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散居儿童、流动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居民委员会、村委会要配合做好儿童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有关的宣传、教育、发放接种通知单、摸底调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查漏补种工作是建立牢固免疫屏障,消除麻疹、维持无脊灰状态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查漏补种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对广大儿童健康负责、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员、经费、物质等方面做好保障,精心组织,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确保工作经费。本次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实行免费接种,所需疫苗和注射器由省级提供;接种补助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列支;冷链运转、人员培训、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督导评估、异常反应处理等工作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其他与实施强化免疫有关的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严禁在查漏补种工作中对接种儿童及其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做好宣传发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接种通知单、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专题宣传,使儿童家长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此次查漏补种工作的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为预防接种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做好查漏补种工作的风险沟通和应对,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及舆情的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抓好摸底调查。要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城乡交界家庭等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特别要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留守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摸底登记以学校、托幼机构提供的学生花名册为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做好非在校(园)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区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质量进行评估,未达到要求的责成重新进行调查,摸底工作于2月29日完成。

  (五)规范现场接种。卫生部门要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要求,进行疫苗的储运和接种,确保接种合法、安全、有效。要制定异常反应处置应急预案,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准备好相关设施、器材和药品,加大异常反应监测力度,及时规范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

  (六)加强督导评价。要对查漏补种工作准备及实施情况进行全程检查指导,对免疫规划工作基础薄弱的地方派驻指导小组,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并逐级上报督导结果。将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分阶段对各地查漏补种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工作不落实,接种率达不到要求,除按照规定进行查漏补种外,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2016年2月21日

  2016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3

  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乐清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19日

  乐清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

  为严防脊灰疫情输入与传播,维持我市无脊灰状态,进一步推进我市消除麻疹工作,根据《浙江省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浙卫办疾控〔2016〕7号)要求,我市将于今秋明春组织开展两轮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实施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要求各单位集中力量在短时间(2周)内完成疫苗接种工作,第一轮工作在2016年11月7日—22日完成,第二轮工作在2017年4月7日—22日完成。

  二、对象

  1.摸底对象

  4周岁以下儿童。

  2.补种对象

  摸底对象中所有满2月龄未接种脊灰疫苗、以及满6月龄未完成3剂次脊灰疫苗接种或脊灰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脊灰疫苗补种对象。

  摸底对象中所有满8月龄未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以及满18月龄未完成2针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或麻疹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麻疹疫苗补种对象。

  三、疫苗和补种

  1、脊灰疫苗

  发现脊灰疫苗接种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时,第1剂补种使用IPV(脊灰灭活疫苗),其余剂次按照现有免疫程序接种bOPV(Ⅰ+Ⅲ型二价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对于既往已有OPV(三价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免疫史或I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儿童,用b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

  2、麻疹疫苗

  发现麻疹疫苗接种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时,第1剂补种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并按照现有免疫程序完成后续疫苗补种;儿童(满18月龄)仅1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史者,补种1剂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四、任务指标

  (一)各乡镇(街道)目标儿童摸底登记率达100%。

  (二)各乡镇(街道)目标儿童脊灰、麻疹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三)全市脊灰、麻疹疫苗漏种对象的补种率达95%以上。

  五、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和责任医师参与调查摸底。每个接种门诊要设立明显的标识、宣传版面和宣传标语,特别要注重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进出较多的区域和工作薄弱地区的力量投入,力争能宣传到每名目标儿童家长,争取他们的配合。

  各接种门诊应根据此次查漏补种对象范围,分村居(社区)将已管理登记的目标儿童整理出来并按是否为本次查漏补种对象分类填入《温州市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调查登记表》(附表1),同时根据整理好的应种对象名单填写接种通知单。

  调查摸底人员要按照各自责任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摸,挨家挨户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应与接种门诊提供的《摸底登记表》核对,新发现的目标儿童应立刻登入《摸底登记表》,并以通知单形式告知目标儿童家长,携带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种;若发现已管理登记的目标儿童离开现居住地,应在《摸底登记表》中备注相应情况,属于应种对象的,同样以通知单形式告知目标儿童家长就近接受疫苗补种;每天应对调查摸底情况作整理分析,并于次日上午将核查结果及通知单发放情况反馈至接种门诊。

  六、技术措施

  (一)疫苗供应和管理

  各接种门诊要做好疫苗的管理,责任到人,特别是疫苗出入库登记要规范记录,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二)接种人员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必须是经培训合格的卫生人员。

  (三)安全接种

  为保证接种质量,本次接种采用定点接种的方式。接种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本方案进行,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一律不予接种,并做好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准备工作;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处理;接种后接种人员要按规范做好接种记录,及时整理,将有关信息补登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中。

  (四)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

  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接种门诊要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市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市卫计局根据分级处理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对发生反应的儿童按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进行调查、处理、诊断、上报。如发现严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调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上报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五)接种率评价

  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并对重点地区进行工作质量评估。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地区,如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山区和常规免疫接种率较低的地区等。对于指标不达标的地区应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和接种,并进行通报。

  七、资料收集与报告总结

  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后,应按方案要求及时进行资料汇总,本次活动数据要求补种数量一次性上报(如需补充多剂的,仅统计第1剂,后续接种纳入到常规免疫管理),并对查漏补种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

  接种单位应填写《温州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2),数据汇总到《温州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免疫活动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3),以及将《温州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4)数据汇总到《温州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免疫活动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5)。两轮数据报表和总结应分别于2016年11月23日和2017年4月23日前上报至市疾控中心。

  附件:1.温州市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登记表

  2.温州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补种情况登记表

  3.温州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4.温州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补种情况登记表

  5.温州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

  抄送: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印发

  本次查漏补种疫苗由市疾控中心负责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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