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人公积金查询系统 毕节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
毕节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
毕节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http://www.bijie.gov.cn/bm/bjszfgjjglzx/
(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
(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特编制《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公开文件;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活动;
3.非涉密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活动、讲话;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要人事任免;
5.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大事记;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职务、分管工作;
7.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分工、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及调整情况;
8.毕节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9.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网址:www.bijie.gov.cn)信息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的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填写《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市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咨询电话:(0857-8236449)
传真号码:(0857-8229961)
通信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1号农业银行5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551700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到本中心综合科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采取口头申请方式的,应当向受理机关当面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正式记录后办理,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中心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审查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4.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受理机关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务信息公开请求的,受理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但受理机关只答复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内容。
(三)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个人公积金查询系统 毕节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相关文章: